2017年是实施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,我局将认真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和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“一个目标,三个建成”这个中心工作,重点抓好以下工作:
一、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
一是统筹全市科技创新资源。开展全市科技创新资源普查,建立全市科技创新资源信息共享系统,有效解决科技创新资源严重不足和重复浪费的问题;二是改进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方式。根据国家《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》及《贵州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对我市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相应的改革调整,制定出台《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》;三是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制度。制定出台《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和《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规定(暂行)》等相关政策措施,完善科技计划顶层设计,优化科技计划体制设置。
二、加大全社会R&D投入引导力度
按照《市政府关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(暂行)》(筑府办发〔2016〕46号)文件精神,设立R&D投入引导专项资金,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直接用于引导企业研发投入。进一步加强R&D经费投入统计工作,发挥政府统计部门与相关部门统计的作用,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活动监测体系。
三、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
构建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,有针对性地给予各类科技型企业政策资金支持和创新创业服务,引导科技型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。重点把我市在大数据领域的新兴企业纳入重点服务、扶持对象,推动大数据企业在创新能力、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大幅提升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,每家补助20万元。力争新培育市级创新型领军企业2家,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0家,并分别给予每家40万元、20万元资助。
四、加大科技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建设
制定出台《贵阳市科技孵化体系建设与补助暂行办法》(暂定名),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(众创空间)给予20万元左右资助,每年对各孵化器(众创空间)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,并基于考核成绩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资助。开展贵阳市“双创”示范基地考核、资助工作,对2016年认定的12家基地进行年度考核,根据考核成绩最高给予每家13万元资助。
五、积极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
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,支持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产业发展,组织实施一批大数据科技计划项目,以基于互联网的柔性制造系统技术应用为重点,优化产品设计、生产工艺,突出发展精密数控装备和关键基础部件研发,提高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。探索在不同行业建立大数据协同发展、共赢发展、创新发展的商业模式,带动贵阳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、航空航天、新材料、高端装备制造、节能环保和高技术服务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,推动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。
六、积极支持民生科技发展
推进民生科技创新,加快民生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使科技真正惠及百姓。重点加强大扶贫科技供给,构建扶贫数据库,推进精准扶贫大数据应用。把解决民生“痛点”作为重要的着力点,要为脱贫攻坚、医疗卫生服务、文化教育事业、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更多的科技供给。积极开展科普和知识产权宣传工作。开展好科技“三下乡”、知识产权宣传周,科技活动周等系列宣传活动。
七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
深入实施“十百千万人才工程”、“筑巢引凤计划”、“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、“大数据人才培养引进工程”,加强配套政策落地落实,在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,同步推进高技能、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。
八、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
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,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中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工作。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,鼓励和扶持知识产权代理、评估、维权、诉讼、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发展。加大全市专利统计分析及专利资助审核工作力度,认定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。在5-10家企业中开展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贯标试点工作。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“护航”专项行动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。
九、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工作。
以科技资源共享为核心,进一步深化京筑科技合作,加强与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科技合作,集聚一批高端项目来筑落户发展。积极主动与科技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科技厅(省知识产权局)对接联系,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帮助。积极加强与省内各地市的科技合作交流,推进科技资源共享、科技人才共享,实行互利互惠。